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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空调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空调维保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进行招标,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2.2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河南中烟办公大楼4台机组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空调冷冻水和冷却水系统进行水处理(含清洗剂);更换1台离心式冷水机组CVHG的一个油加热器(原装进口)及1台螺杆式冷水机组RTHD的一个主机显示屏(含原装程序);对存在故障的2台型号分别NLG(200/315-55/4)和NLG(250/335-90/4)的威乐循环水泵进行维修服务;对中央空调主机部分常用配件提供维保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

  2.3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在地。  

  2.4 服务期限:1年(具体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纳税人。

  3.2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财务报表。

  3.3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维护检修业绩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司10人及以上售后服务人员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自投标之日起向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出具“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3.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渠道查询结果,投标人信用良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8年01月09日至2018年01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报名请携带:

  4.3.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4.3.2 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材料。

  4.3.3 2015年1月1日以来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年限不足,应提供从公司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

  4.3.4 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维护检修业绩证明。

  4.3.5 本公司10人及以上售后服务人员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3.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3.7 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4.3.8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证件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存档。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 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07日上午9:30时,地点为东湖宾馆七楼明德厅(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七里河南路交叉口)。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恒信咨询网》、《中国烟草专卖局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盖老师

  地    点:郑东新区榆林南路16号

  联系电话:0371-69192708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孔先生

  电  话:0371-55021389、86688490

2018年01月09日

书面声明(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公司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